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推荐】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关键词:审计监察队伍建设研究1加强审计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1加强审计监察队伍建设是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出现许多新的内容,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五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五篇】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审计 监察队伍 建设 研究

1 加强审计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1 加强审计监察队伍建设是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出现许多新的内容,新内容的出现必然会带来许多的问题,对于这些银行业务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及时的进行监督,就可能导致银行业务出现办理的漏洞,这些漏洞如果达不到有效的监督,就会导致银行业务出现停滞,造成银行损失。

1.2 加强审计监察队伍建设是银行监督制度的要求。对于银行业的监督归根结底需要审计人员行使审计监督权,因此为了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必须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审计监察队伍,增强他们的政治意识,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水平,保证他们的能力能够适应日益复杂的银行业务的审计监察工作。

2 审计监察队伍现状分析

2.1 部分领导对审计监察工作的贡献度认识不足,对审计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当前银行部门对于审计监察的作用认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他们忽视审计监察的作用,由于是在以经济利益为重的银行系统,领导一般看重的是银行部门的经济收益等工作,对于审计队伍人员的工作其看做是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实质性质,同时由于部分领导对于审计工作的轻视也会造成审计人员的办案经费不足,审计监察队伍的日常工作开支常常因为经费紧张而导致其监察审计权受到一定的影响。

2.2 没有相对稳定的审计监察队伍,成员行社审计监察人员变动频繁,员工整体素质偏低、审计经验不足,特别是对潜在的风险和案件缺乏敏感性。各专业条线平时也未注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市办事处对成员行社开展“飞行”检查,存在检查时点不衔接、检查内容与成员行社检查内容重复的现象,既没有重点又浪费人力资源。近年来,有些成员行社相继开办了各种新业务,而针对审计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不到位,导致审计监察人员业务知识虽全,但缺乏精通现象,从而影响了审计监察工作质量和审计深度。

2.3 岗位人员偏紧综合素质人员缺乏。一是监督人员足额配备困难。多年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人员管理上采取只出不进,以及这些年来的自然减员和上级抽调等,人员偏紧、结构老化,要在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再增加纪检监察审计室内设机构,并配足1-2名专职监督岗位人员,有的支行的确存在一定困难。二是人员综合素质匮乏。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信用社内部管理,有效防范重要岗位的业务风险,对业务部门人员政治素质、业务技能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和更高层次的要求。另一方面,监督管理工作是对业务岗位实施全方位监督,监督人员必须对业务工作的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把握每一个环节。从实际情况来看,银行业务技术骨干少,人员综合素质缺乏,目前配备的纪检监察审计室干部来自不同的部门,人员年龄结构、学历层次、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监督难以达到效果。三是人员不足,要害岗位人员配备还是很难达到内控制度的要求。兼岗、混岗、顶岗现象普遍存在,定期轮岗、强制休假制度也难以落实,这将造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3 审计监察人员队伍建设建议分析

3.1 以地市为中心,设立若干个片区审计区域中心。将现有成员行社审计监察人员和办事处审计监察人员进行整合,将所隶属的成员行社划分片区,(按3-4个成员行社标准设立一个审计区域中心),形成独立职能机构,每个片区按专业配备专门的审计监察人员,做到分工明确。

3.2 审计监察模式采取集中制的办法。成员行社的常规检查、突击检查采取以片区对成员行社集中审计和检查的办法,成员行社的专项检查采取集中各片区相应专业的审计监察人员,实行对成员行社交叉审计的办法,确保审计监察工作质量和审计深度,提高审计效果。避免了地市办事处对成员行社重复检查的现象。同时网点逐步推行风险经理兼职制,由委派会计兼职风险经理,由事后审计为主向事前和事中及全过程审计为主,把风险控制前移。审计监察工作以查堵漏洞、查处违规,同时转向防案、控险并举。

3.3 业务条线与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方面应采取自行组织,各自开展的办法。审计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内容应突出重点,进行深层次的检查。业务条线开展的专项检查内容应具有普遍性,进行全面的检查,在检查时间上相互之间不要发生冲突。

3.4 重新审视审计监察队伍的重要性,正确看待审计监察部门和审计监察人员对企业的贡献。采取将现有成员行社审计监察人员的人事关系、薪酬、福利等受地市办事处统一管理和发放的办法,可有效控制成员行社对审计监察人员的频繁变动。

3.5 建立严格的审计监察人员准入、退出和竞争机制。选聘审计监察人员实行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审计监察人员应选聘工作责任心强、精通业务、原则性强、秉公办事又有审计监察工作经验的人员。

3.6 加大审计监察人员的培训力度。采取分专业培训方式,派对口审计监察人员面授,培养专业性审计监察人员。其他审计监察人员可采取以自学为主。各业务条线开展的业务培训应至少保证有一名审计监察人员参加。

参考文献:

[1]陆岩.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J].大观周刊,2012(30).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央行领导干部监督 现状 思考

领导干部的监督,就是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督导与检查。加强对央行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中央银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增强中央银行公信力的要求,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2008年1月24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周小川行长强调指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监督意识,做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的模范,在人民银行系统起表率作用,在金融系统树立良好的形象,恪尽职守,廉洁勤政,不断提高中央银行的公信力”。由此可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又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取得的成效

对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掌管人财物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是当前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从严治党、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基层央行积极贯彻“预防为主,查防结合”的方针,加大了案件查处力度,强化了干部监督、考核力度,开展了领导干部履职审计,就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效率、效果、经济性进行了客观评价,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干部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近年来,央行落实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就内审领导干部履职审计、离任审计、纪检监察巡视、执法监察等查处问题落实了领导责任,促使干部工作重心下移,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工作的责任感、服务意识。

(二)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明显增强

通过监督,对基层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集中采购情况、干部选拔考核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一些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诫勉谈话直至作出党政纪处分,强化了领导干部的廉洁意识,有效地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

制度的建立完善及执行是预防、发现、惩处领导干部腐败的有效措施,央行监督部门及时分析和总结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经验,形成一些好的制度。如,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述职述廉、领导干部离任、履行职责审计等制度,健全的制度,促使基层央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健全。

二、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的现状

(一)监督资源丰富,整合利用不足

一是监督体系健全,却各自为政,监督整体合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
二是制度体系健全,却不能相互衔接。近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负有监督职能的部门均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但多数是由各监督部门独立制定,缺乏相互衔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
三是人力资源丰富,却缺少协作。由于监督人员在业务方面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且隶属不同的监督部门,难以发挥人力资源的最大使用效能;
四是监督信息丰富,却难以共享。由于监督信息仅在监督部门和被监督部门之间传递,其他监督部门,难以真实地了解相关信息。

(二)监督手段多样,却各有局限性

一是内审监督存在人情局限、整改局限。内审部门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由于审计人员与领导干部彼此较为熟悉,且内审部门仅有监督职责,没有相应的处理权限,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监督的效用;
二是执法监察部门存在职权局限。由于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且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往往是通过群众举报、有关部门反映获得的,由于职权局限,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上处于被动。加之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少,难以对各项具体业务做出深入全面的监督检查;
三是组织部门存在监督职责定位不清,分工不明。在监督内容方面,存有组织部门主要是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错误认识,在监督方式方面,存有干部监督就是像纪委办案那样接处件、就事论事的误区,导致干部监督部门职责定位不清,分工不明。

(三)监督方式落后,成效受到影响

目前,基层央行监督部门在实施监督时,基本上还是传统方法、手工操作。面对日益发展的金融新业务和突飞猛进的信息技术,原始的检查方法和现有的检查工具已显现出苍白无力和较为滞后的状态。如内审部门在开展领导干部履职监督检查时,面对每年近千本的凭证、账簿等资料,采取手工监督方式,只能抽查的方式,监督质量很难得到保证。

三、基层央行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整合内部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体系

1.组织机构。从地市中心支行的实际情况来看,构建大监督机制,可以成立“监督管理中心”,“监督管理中心”由一名行领导分管,下辖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组织、综合管理办公室四个部门。其中,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监督项目安排及资源统筹、协调、管理工作,其他三个部门按专业不同分工协作。

2.运行方式。一是分工。分工是指日常监督工作根据专业分工各负其责。内审部门应在审计项目促进基层人民银行整体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的提高;
事后监督中心则重点实施对重要凭证、账务要素、事项和活动等的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在日事务办理过程加强防范,从而减少或制止问题的发生;
二是合作。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监督部门监督情况,当有检查项目或任务时,由综合监督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统一调配监督人员。

3.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大监督”操作规程》;
二是建立协调运行机制。各部门应将年初的检查计划报管理办公室,由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统筹安排,避免重复检查。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方案编制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二)坚持立足社区、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处理好发展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的关系,确保对农村的基本金融支持不断提升。

(三)尊重“三社一行”历史,确保体制改革、机制转换、平稳过渡。

(四)对涉及农商银行经营机制基本框架的内容,暂不能到位的,应制定替代方案,为农商银行今后发展预留调整空间。

(五)保持“三社一行”市场优势,并突破发展瓶颈,促进农商银行跃上新台阶。

(六)深入贯彻经济资本管理、全面风险管理、流程银行建设“三大核心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在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形成前、中、后台相互支持的流程运行体系,努力打造“科技引领型、管理先进型、资本约束型”银行。

(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及职责

(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农商银行的权力机构。

主要职责:

1.审议批准本行的发展规划,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对本行发行债券和公开发行股份作出决议;

8.对本行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组织形式作出决议;

9.修改本行章程;

10.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1.审议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提案;

12.审议本行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3.审议通过董事会对董事的评价结果;

14.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监事的评价结果;

15.审议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

主要职责:

1.确定本行的经营发展战略;

2.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3.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4.决定本行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5.制定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以及发行债券方案;

7.拟定本行公开发行股份的方案;

8.拟订本行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组织形式方案;

9.审议批准本行重大贷款、重大投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及重大关联交易;

10.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副行长和财务、审计、合规等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

11.决定本行的内部管理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12.审定本行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制定本行章程修改方案;

14.负责本行的信息披露工作;

15.聘任或解聘向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16.决定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

17.监督高级管理层的履职情况;

18.负责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

19.对各董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20.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人。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独立董事在农商银行任职不得超过3年,3年期满,可以连续担任本行董事,但不得再担任独立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下设战略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和提名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委员会,并设置董事会办公室。

(三)监事会

监事会为农商银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主要职责: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2.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3.对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

5.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6.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指导内部稽核部门的活动;

7.对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

8.对各监事的履职情况作出评价,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9.监事长列席董事会会议;

10.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11.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2.按照《公司法》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13.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由市国资委派驻,职工监事不少于1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长l人。下设提名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并设置监事会办公室。

(四)高级管理层

高级管理层根据银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会监督。

高级管理层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应受到干预。

高级管理层设行长1人,副行长3人。

高级管理层下设业务推进与协调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和财务审批委员会。

(五)党群组织

农商银行设立党委,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董事长兼)、副书记2人(其中1人由行长兼)。

设立纪委。设纪委书记1人(监事长兼)。

群团组织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工会主席由党委副书记兼)。

农商银行为市管金融企业,领导人员统一由市委进行管理。

三、任期及考核

农商银行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党群组织负责人任期按《》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农商银行纳入市市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

四、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农商银行内设机构按前、中、后台三个板块共设19个部门:

(一)前台营销服务板块6个部门

1三农业务部

主要职责:

(1)对三农政策进行研究,制定支持三农发展战略;

(2)制定三农业务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3)开发三农信贷产品,并组织营销推广;

(4)建立三农金融服务激励机制,并组织考核实施;

(5)制定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6)制定三农资金吸存方案,并组织实施;

(7)总结推广全行农村金融服务先进经验;

(8)做好有关三农金融服务报表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2公司金融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公司金融业务的发展战略及市场定位,制订全行公司金融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分解、落实全行金融业务年度经营目标,组织、推动支行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指标;

(3)负责公司金融相关投向分析和市场分析(包括辖属农村市场),研究行业动态,投向分析报告、区域和行业分析报告,用于指导支行拓展城区和农村两个市场,优化公司金融业务的行业结构和客户结构。在发展城区公司金融的同时,确保对辖属农村市场的基本金融支持;

(4)负责建立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担保公司、大型专业商贸市场管理机构的日常沟通渠道,完善和提升已有的合作模式,获取新的、有价值的项目及市场信息,推动公司金融业务在全行取得板块式的突破;

(5)负责实施公司金融重大个案项目总、支行联动营销;

(6)负责组织、实施银团贷款;

(7)负责公司金融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管理,组织落实总行级VIP客户的差异化服务和深度营销;

(8)负责全行公司金融客户经理队伍的条线管理,包括建立和维护全行客户经理管理系统,客户经理的准入、评级、培训和考核,同时指导支行管好客户经理队伍;

(9)负责公司金融已有产品的梳理和优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设计、需求发起、营销推广;

(10)负责组织推动支行业务发展部,做好贷前调查和日常贷后检查;

(11)参与面向公司客户的渠道选址,协同支行提出与公司金融业务相关的网点内部功能布局方案,参与公司金融电子银行业务的推广应用。

3个人金融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个人金融业务(含个体工商户及农户。下同)的发展战略及目标市场,制定全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规划;

(2)负责面向个人客户的全行年度业务指标和营销指导目标的制定、分解、推进及考核;

(3)负责个人金融相关的市场分析,资源配置区域分析,研究同业动态,探索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强化对城区和辖属农村市场个人金融服务,在发展城区个人金融的同时,确保对辖属农村市场的基本金融支持不断提升;

(4)负责全行性、批发性个人金融业务合作项目的市场拓展和营销策划,并组织推进项目的实施;

(5)负责制定个人金融中介合作机构和批量业务委托单位的准入、退出与评级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的业务管理与指导监督;

(6)负责制定个人客户端已有业务和产品的梳理与优化,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的设计、需求发起、市场准入管理,参与验收并组织市场推广;

(7)负责制定全行个人客户差异化服务管理标准,组织实施VIP客户关系维护与管理;

(8)负责制定个人金融销售队伍管理制度,并承担总行层面对个人金融销售队伍的管理、等级评定、考核和激励职责,同时指导与监督分支机构对个人金融队伍的管理;

(9)管理网点的对私销售服务功能、销售品种及个人业务范围、销售服务时间、销售服务人员的规划、调整和监督检查;

(10)负责城区网点和农村网点的标准化和差异化销售服务规范,指导与监督分支机构落实实施;

(11)负责网点向销售终端转型的标准化建设,包括网点渠道选址,协同公司金融部、电子银行部和支行提出网点内部功能布局方案,框算年度预算,形成最终方案,并上报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参与电子渠道的推广应用。

4金融市场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资金、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2)负责货币市场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3)负责固定收益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4)负责衍生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5)负责代客业务的交易与管理;

(6)负责全行持有至到期类债券的管理;

(7)负责资金业务资产负债组合管理;

(8)负责提供市场加权利率及存放同业利率的信息,参与制定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和个人理财产品的价格;

(9)负责债券市场走势分析,关注债券发行的相关情况及同业理财产品的情况;
负责资金业务的研究与产品开发;

(10)负责票据市场产品的交易与管理;

(11)负责系统内转贴现业务的开展;

(12)协助制定贴现业务营销方案和组织营销全行贴现业务;

(13)负责资金业务风险监控,以及资金业务财务管理与统计分析。

5电子银行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全行电子银行业务的战略规划及目标市场,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的市场调查和分析,研究通过电子银行业务改善对城区和辖属农村市场客户结算服务的途径;

(3)负责向银行业监管部门沟通、申请或报备电子银行产品服务的市场准入,以及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4)负责与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含省联社核心系统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起草协议,以及业务外包的管理;

(5)发起并管理全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建设需求及建成后的升级功能需求;

(6)负责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业务章程、管理办法、客户协议等;

(7)负责电子银行业务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的营销方案和计划,对分支机构进行营销指导和支持,并组织对分支机构营销推进和业务考核;

(8)负责农商银行门户网站的运营和管理;

(9)负责组织推进自助机具营销与管理,负责与自助机具功能相关的创新需求发起及市场准入管理;

(10)负责落实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工作,牵头建立并完善电子银行业务风险控制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风险管理检查活动;

(11)负责自助渠道(含电话、POS一体机。下同)选址;
协同个人金融部和支行提出与自助渠道有关的网点内部功能布局方案,并参与决策;

(12)负责电话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建设需求的发起,建成后的营运管理和升级。

6总行营业部

主要职责:

(1)作为总行对外服务的最重要窗口,做好总行各级领导直接营销成功的大中型客户的维护,提供从公司金融到个人金融的各类服务;

(2)以大中型客户为市场定位,独立拓展市场、营销客户,并为营销成功的客户提供从公司金融到个人金融的各类服务;

(3)作为营销机构,接受总行各类经营指标考核,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指标;

(4)总行与央行、行外同业、下属经营机构的资金清算,总行为下属经营机构处理批量业务。

(二)支撑控制板块6个部门

1风险管理部

负责组织建立和实施本机构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统一管理,与业务部门保持独立。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解释各类风险管理的政策和制度;

(2)组织对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3)研究确定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缓释方法;

(4)对全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并根据风险报告制度进行报告;

(5)负责全行资产质量指标的分解、调整、监控和考核;

(6)负责组织、审查和认定全行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和统筹全行资产减值拨备;

(7)评估业务和产品创新、进入新市场以及市场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时,给银行带来的风险,对决定开展的业务,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

(8)规范全行抵债资产管理,负责支行权限内抵债资产的报备和超支行权限抵债资产的审批;

(9)负责呆账核销及不良资产的诉讼管理,组织指导全行资产保全工作;

(10)建立风险管理工作的考核机制,设定合理的考核范围、内容、标准和方法,将风险管理考核纳入经营管理综合考核之中;

(11)根据风险评估和考核,负责全行授信业务的制度安排;

(12)负责全行风险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

(13)负责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牵头推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2信贷审批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解释全行授信业务制度办法;

(2)负责制定授信审查的基本资料要求、客户评价的基本要点和准入政策,制定统一评审标准;

(3)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制定和执行相应的合理授信业务流程;
并确定相应的授信前调查和授信后监控检查职责内容;

(4)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支行提交的各项表内、外授信业务进行评审、审批;

(5)建立客户统一授信、防范多头授信、关联性授信和集中授信风险制度,并负责在全行的执行;

(6)承担总行授信审批档案的保管和支行授信审批档案保管的检查、落实责任;

(7)负责对支行授信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

(8)负责全行授信业务的信息统计、分析;

(9)负责总行贷审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协助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3合规管理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风险为本的合规管理计划,识别、评估和监测合规风险,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合规风险评估报告;

(2)持续关注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发展,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对商业银行经营的影响,及时为高级管理层提供合规建议,为产品研发提供合规与法律支持;

(3)负责与监管机构保持日常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统筹全行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对规章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组织全行规章制度的梳理和维护;

(5)负责合规与法律培训,解答合规与法律咨询,组织全行法制宣传教育;

(6)负责对合同文本等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查,统筹管理全行格式合同文本;

(7)负责归口授权管理及法律文书签署;

(8)负责统筹管理全行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对非贷款类民事诉讼(仲裁)案件进行指导和管理,对疑难、重大案件提供法律支持;

(9)负责归口全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为全行专利、注册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咨询、维权保护,负责专利、商标机构的聘请;

(10)负责统筹全行外聘律师管理工作,负责全行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管理工作。

4计划财会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定期监测和报告资本状况,根据全行资本管理战略,配合业务发展计划,建议和实施资本筹集、利润分配方案等,综合运用各项资本管理工具,保持资本充足和优化资本结构;

(2)负责组织编制全行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并向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分解年度经营计划指标;
负责全行经营状况的分析和计划执行控制,及与同业的跟踪比较;
负责各分支机构年度经营效益的考核评价;

(3)负责建立完善全行成本管理体系,组织制定成本核算和控制流程;
负责全行各项资产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的定价管理,制定全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

(4)负责制定全行会计业务制度,组织实施新会计准则;

(5)负责制定全行统计制度,组织协调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统计报表,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向行内相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

(6)负责全行会计报表(业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的编制和报送;
审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

(7)负责根据国家的财税政策制定财务管理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制度和办法;
建立、健全全行财务管理体系,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贯彻和执行;

(8)负责按照财务核算流程,实施财务核算的各项制度,负责全行集中采购物资的审核,对外股权投资的管理;
负责总行日常财务核算,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年度决算工作;

(9)负责全行税务的统筹管理,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务事项进行协调,筹划和管理;

(10)负责对分支机构财务、委派或主办会计的专业指导和管理,负责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

(11)负责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营运管理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行各类产品的会计核算办法,参与产品流程的确定和验收;

(2)负责全行人民币支付结算管理与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包括结算业务准入、变更与退出的管理、结算渠道的建设与管理、结算类产品功能需求的提出并参与开发和验收);

(3)负责全行人民币结算类中间业务的管理;

(4)负责全行现金库房的管理及日常出纳工作管理;

(5)负责全行重要空白凭证、客户预留印鉴、印押(压)证等的归口管理;

(6)负责全行业务印章、印模、票据样本、货币票样、重要业务机具的管理;

(7)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管理及数据报送;

(8)负责全行银企对账工作的管理;

(9)负责全行会计业务操作风险的管控,及组织全行会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辅导;

(10)负责分支机构的营运管理工作的专业指导和考核;
对分支机构相关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核准。

营运管理部辖属风险预警监测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本行风险预警监测相关业务规章制度、操作细则;

(2)负责会计业务的重点监督检查、风险预警监测和权限业务合规性审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3)负责实施会计业务的质量管理,对质量监测情况进行定期分析、研究及改进。

营运管理部辖属现金中心职责:

(1)负责统筹规划全行金库的总体布局与建设,指导支行简易库房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领解现等业务指导和管理,在确保现金支付的前提下,合理调节库存现金头寸,提高现金综合运用率;

(3)负责自助机具的远程监控、离行式自助机具的集中补钞和集中核算;

(4)负责有关现金服务业务的开发、制度建设、操作风险管理;
测算业务成本,合理确定现金服务产品价格。

6信息技术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全行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年度计划,统筹全行信息技术平台的规划和实施,制定全行信息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的规范与标准;

(2)负责系统化梳理、整合并持续改进完善全行信息技术平台体系,对全行信息技术平台引入、整合、改造、升级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系统性能改善和操作流程优化的可行性方案;

(3)负责根据其他部门提交的需求分析和设计报告,进行应用软件开发,实施系统测试和性能测试,配合做好应用软件的功能测试和应用推广;

(4)负责全行信息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的运行与维护,保障全行应用系统的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

(5)负责汇总、拟定和执行总行信息技术平台开发的预算,确定全行信息技术平台软件和硬件设备的规格与型号,配合制定和选择与软件、硬件设备相关的厂商策略和商务运作;

(6)负责总行、支行的信息技术应用管理,包括配套建设、技术支持等;

(7)负责制定全行的信息技术安全整体规划和策略,建立有效的信息技术安全体系和风险控制规程;

(8)负责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跟踪国内外金融信息技术应用动态,逐步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数据集中化、业务电子化、管理信息化的信息技术支撑平台。

(三)后台监督保障板块7个部门

1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行会议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安排全行性工作会议、行务(扩大)会议、行长(专题)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

(2)负责建立健全全行公文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做好全行发文、收文和签报的流转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全行督办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对年度重点工作、行领导批办事项、行长(专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等进行督办;

(4)负责建立健全全行行务信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组织采编全行性信息刊物,建立和管理内部信息概览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
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

(5)负责管理全行行政公章和主要负责人名章,指导、监督其他印章管理;

(6)负责管理全行行政档案,指导、监督其他档案管理;

(7)负责建立健全全行保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确定全行秘密事项;

(8)负责建立健全全行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承办上级部门转办的来信、来函,受理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9)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行服务管理工作规划、营业网点规范服务标准和检查办法,对分支机构年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处理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10)负责联络、安排行领导重要外事接待;

(11)负责全行的对外公关宣传工作。

2人力资源(组织人事)部

主要职责:

(1)根据全行人力资源战略,负责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全行人力资源,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2)负责制定全行干部人事管理、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员工招聘、人员调配等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推动各单位进行贯彻落实;

(3)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行人力资源规划;

(4)负责组织实施总行部室、分支机构绩效考核及收入分配工作;

(5)负责总行部室、分支机构内设部门及人员编制的归口管理;

(6)负责总行党委直管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以及相应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7)负责全行劳动用工、薪酬福利、人员招聘与调配、人事档案、职称、员工出国(境)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8)负责对全行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负责全行员工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计划、协调和管理。

(10)负责全行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安全保卫部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公安部门、监管机构对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落实各支行与总行签订的治安保卫承包责任制工作,组织和推动全行“三防一保”工作的全面落实;

(2)负责制定全行安全保卫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全行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运作体系,观察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做好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的维修、维护、保养等,组织开展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全行安防设施的正常运转;

(4)负责与上级监管机构及公安、消防和保安押运公司等部门的沟通和联系;

(5)负责维护全行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协同处置行内违法、违纪案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全行的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日常检查,确保全行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7)负责对全行金库、营业网点、自助银行安防设施施工图纸的审核、建设方案的评审、施工期间的监督,按时通过公安机关的合格验收;

(8)负责全行金库、营业网点和其他要害场所的守卫工作,以及守卫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4党群工作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全行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行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

(3)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内创优、评优活动;

(4)负责全行工会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行团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

(7)负责全行危机攻关管理。

5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检查本行工作人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负责开展执法监察工作,针对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建议,下达监察建议书;

(3)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申诉、检举和控告,对来信来访、申诉、检举和控告的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和答复工作;
建立举报工作档案,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4)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负责受理本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工作人员及监察对象不服党纪和行政处分的申诉,并进行复议、复查和复审、复核;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7)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建设,有目的、有步骤地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与业务素质;

(8)负责本行纪委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以及本行纪委文秘、会议、机要和档案管理工作;
承办上级纪委和本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审计部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本行内部审计章程、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董事会批准,并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全行内部审计工作;

(2)负责根据内部审计章程,制订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内部审计程序;

(3)负责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和监管部门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4)负责定期对全行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5)负责定期对全行风险状况的真实性和风险识别、计量、监控程序的适用性、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6)负责定期对全行业务经营的合规性、会计记录的可靠性、财务报告的准确性、经营绩效的真实性实施审计和评价;

(7)负责定期对全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运行和管理、维护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

(8)负责按内部控制要求对全行各经营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和经济责任实施审计;

(9)负责组织开展内审人员的培训,督促内审人员严格按照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开展审计和后续审计工作,监督整改情况;

(10)负责牵头全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

7总务部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全行固定资产和后勤保障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行产权房及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调配和处置;

(3)负责总行的总务、会务、接待和物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全行集中采购物资的招投标和采购,总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日常管理;

(5)负责分支机构营业用房和总行其他办公用房购置合同及租赁合同的签订,以及日常维修、后勤勤杂人员用工管理等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总行和分支机构工程项目,牵头协调网点建设立项至开业期间的跨部门事宜。

五、人员编制和中层管理人员职数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证基金安全,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纠正、查处和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完善基金管理监督政策,规范基础管理,健全监督机制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确保社会保障功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强化基金征缴,实现应收尽收;
方便群众领取,防止欺诈骗保;
规范内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投资运营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加强监督检查,做到监管有力。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县级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审计局、县卫生局、县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一)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研究制定××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我县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市级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县监察局、纠风办: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地税局、县审计局、县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研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研究阶段性工作安排;
通报我县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研究。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2.开展调研和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展情况安排调研检查,并对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抽查。

3.加强信息交流。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搜集专项治理信息,编发工作简报,加强工作交流和指导。

三、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养老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

专项治理的内容是:解决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
收入不按规定入帐、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
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二)不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政策,擅自扩大使用范围;
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

(三)不按规定开设银行帐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
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以下专项治理工作。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检查治理:

(一)缴费核定环节是否存在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无违反政策规定少核、漏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基金收入减少。

2.是否存在地方政府及部门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造成社会保险费应收未收问题。

(二)基金支付使用环节:

1.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支付政策,扩大基金使用项目及范围,擅自提高支付标准违规支付使用基金。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或管理失职,致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障。

3.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结算医疗保险费用,影响基金的使用效益。

4.是否存在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问题以及相关单位、个人有无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三)基金管理环节:

1.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基金。

2.是否存在个人账户不按规定记录和基金不按规定归集的问题。

3.是否存在会计行为不规范、会计核算不标准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5.是否存在历史遗留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的情况。

6.是否存在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等中介组织代征代缴社会保险费及截留挤占、贪污社会保险费和违规乱收服务费问题。

县地方税务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不及时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减征、缓征、免征社会保险费问题。

3.是否存在征缴社会保险费收入未按规定及时划入财政专户管理问题。

4.是否存在违规截留、隐瞒、转移社会保险费收入问题。

5.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核算的社会保险费及各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及隐瞒、转移收入等问题。

2.是否存在违规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存款账户及违规存储结余基金问题。

3.是否存在动用财政专户存款结余基金违规投资问题。

4.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划转资金问题。

5.是否存在社会保险财政专户基金会计核算不规范、不标准问题。

6.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检查治理:

1.是否存在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按规定传递票据、划转资金问题。

2.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少计、漏计付基金利息问题。

3.承担受托发放离退休费用及失业保险金的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应支付款项不及时分配计入个人帐户及截留、隐瞒、转移、贪污社会保险基金问题。

4.是否存在2007年以前检查、审计发现问题尚未纠正整改情况。

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任务及职责:配合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县审计局、县卫生局任务及职责:按照各自职责,在县级领导小组的协调指导下,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配合工作。

四、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9年9月底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9—10月)。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县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2009年4月)。

县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组织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至今尚未纠正整改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
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逐级上报审批作核销处理,同时应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
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针对各种基金违规问题,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随时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管理部门及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自查自纠结果写出自查报告并填制报表,报同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查报告要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自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及分布情况,问题形成原因、整改措施及纠正结果和针对存在问题所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政策,所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等要作详细的阐述。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级情况汇总后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6月)。

县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自查自纠工作的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检查的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
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
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通过检查,了解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
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迎接省、市级领导小组抽查及总结报告阶段(2009年7-9月)。

在县级检查的基础上,作好迎接省、市级检查的准备。在省级、市级检查的基础上,县级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上报的检查综合报告,汇总报表和县级自查情况报表,结合对各单位检查结果,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9月20日前向市级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重要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必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和督办事项,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加强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为专项治理提供必要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本季度,我支行党组能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并能及时向全行职工进行传达,并以此指导具体工作,使我支行各项工作能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定部署的正确指导下稳定、健康开展。

一是按照地区中心支行部署,认真组织全行职工学习贯彻落实《行关于对案件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银发〔〕38号)以及《行关于对案件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银发〔〕5号)文件,针对《通报》组织了遵纪守法教育及讨论活动,及时开展了会计国库业务管理专项自查。支行党组要求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认真吸取教训,严格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案件防范工作。

二是召开了职工大会组织学习行纪委第一季度推荐的廉政文章,设立了廉政教育专栏——《警钟长鸣》,通过张贴廉政文章的形式,教育干部职工强化责任意识,巩固和深化资金安全管理大检查的成果,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业务岗位特别是管钱、管物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各业务流程的监督和控制,把工作做细、做实、堵塞漏洞,坚决防范案件和风险的发生。

三是召开了支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基层央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同志在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以及地区中心支行党书记同志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宣布成立以支行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宣布了我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实施方案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本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主管纪检工作的副行长与各股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

四是按照我支行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抓源头实施方案要求,下发了党风廉政建工作标准表,主管纪检工作的副行长与纪检工作人员联合对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季度量化考核,经考核无不合格部门。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

我支行党组在开展工作时能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大额支出能及时召开党组会、行长办公会进行讨论研究,由集体做出决定,杜绝“暗箱操作”等问题发生。能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听取职工建议,严格按制度办事,重大事项经党组例会集体决定,不搞“一言堂”。3月,支行工作会议暨职工大会成功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了地区中心支行工作会议精神,表彰了先进,鼓励了获奖者,审议通过了行政工作报告、各项费用报告、职工提案,充分体现了民主,维护了职工权利。

三、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

我支行党组能够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断地加强理论学习、增强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坚持党的先进性,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协作,使我支行党组班子成为一个团结的、求真务实的领导集体。

四、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

我支行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作用,对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在实际工作中,班子成员能够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要求自己,未发生不廉洁问题。

五、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

我支行党组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按行务公开要求,根据工作的不同保密程度,向行务会或全行职工公开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如在职工搞福利问题上多次召开行务会进行研究,并由支行物品采购小组组织实施,由纪检、内审部门进行监督进行,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公布。

六、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及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情况

我支行党组能够按照中心支行党委要求,坚持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笔记。一月份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月份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工作会议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副厅级局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办法以及金融工作评论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金融工作全局》;
三月份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规划的建议(一至六部分)以及沈阳分行纪委推荐的廉政文章。党组成员能自觉按时参加支行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学习和活动,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

推荐访问:纪检监察工作 银行 计划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五篇】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精选5篇) 银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2023